为什么现在全国所有医疗机构都谢绝探视?
道理很简单,新冠肺炎医院“看病”,那么,医院必然成为高风险场所。不去探望更多是为了普通民众的安全所考虑。自从疫情爆发后,我们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医院的管控,其中包括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对于医院探视病人,表示不理解,甚至为此还鲁莽无理的和医务人员争吵,今天咱们就再来聊聊这事,回答一下患者及家属朋友们的疑问。1.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
确实不能让你进入病房探视。
虽然你没有去过外地,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但是新冠病*传染性极强,你能确保和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吗?就算你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但你所接触的人他们接触的人会不会是病*携带者?要知道你在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就是一万人啊!万一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你就有可能间接的被感染了新冠病*!2.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
确实不允许。疫苗接种,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所以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3.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能一个家属陪护?
陪护的人越多,风险越大,不但是陪护医院,也有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带回家。所以陪护的人越少越好。尽量零陪护,如果一定需要陪护,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并且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阴性。
4.医院为什么管理如此严格?
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群复杂,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并且是各种各样的病人聚集的场所,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所以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5.医院管理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探望病人的方式很多,视频、电话也完全可以表达关切之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来源|漫谈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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