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南医院
年7月,河南永城村民李英因体检查出动脉血医院进行介入手术,术后出现昏迷不醒,四肢无力,肌张力低等症状,被该院诊断为“颈髓梗死”,随后又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高颈髓梗塞”。
两年后,李英仍软瘫不起,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其医院诉上法庭,经司医院对李英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李英的伤残等级评为五级。
动脉瘤介入手术后“颈髓梗死”
年1月13日下午,瘫坐在轮椅上的李英双目无神,沉默无语,头总是颤巍巍地向两边摇摆。
“自从李英在年7月21医院的手术室后,至今再也没有站起来过,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李英的婶子李素华对媒体说。
年10月27日,李英医院(医院)告上法庭。目前,永城市人民法院已于年12月30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作出判决。
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书
医院对李英的诊疗行为显然存在过错。首先,未对患者的治疗方案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评估,未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告知,影响了患者治疗方案的选择。其次,在术后出现并发症后,未积极采取措施,明确病因。最后,李英的四肢瘫符合中颈髓缺血缺氧所致,与手术操作有关。医院对李英的损失承担55%的责任,医院赔偿李英.58元(先前已垫付10万元)。
然而,医院对于一审判决不服,认为医院在对李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已向商丘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表示只承担李英损失的45%等。
李英的丈夫张君庭说,妻子之前经营了一家汉堡店,当地卫生部门通知她健康检查,年7月13日,李英到医院做体检,医生告知李英脖子上有动脉血管瘤,需要手术。
当时张君庭就表医院做,但是医院的医生周翔飞(后来李英的主治医生)跟他们说没必要去郑州,郑州花费大,医院就能做,也是邀请的郑州专家。
同年7月18日,医院将李英确诊为“椎动脉夹层动脉瘤”。
7月21日,在医院,医生对李英进行经局麻下经股动脉入路行右侧椎动脉夹层动脉瘤弹簧圈置入+支架置入的介入手术,术后李英昏迷不醒。
7月22日上午医院MRI检测结果显示李英“颈髓梗死”。当晚20时紧医院,入院诊断“高颈髓梗塞”,住院天。
医院被质疑:无相关手术资质
李英家属至今也不清楚手术到底是谁做的,手术前后他们始终没有见到周翔飞口中的郑州专家。直到出事后,他们才听说手术是郑大一附院的郭新斌教授做的。
在周翔飞陪同李英医院时,李英的邻居听到急诊医生问周翔飞手术谁做的,周翔飞回答本人做的。然而,对此,周翔飞近日在电话中否认说过此话,并表示“手术肯定不是我做的”。
此事发生后,由于治疗花销巨大,张君庭找到医院,该医院曾分两次一共给10万元,医院就不给了,让去打官司,法院判多少给多少。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
永城法院委托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1、医院对李英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为同等原因力,建设参与度为45%--55%;2、李英的伤残等级评为五级。
如今,为了给李英治病和还债,张君庭早已将汉堡店转让,自家的大车也卖了,常年在外跑车供养着两个儿子和李英,而李英由于失去自理能力,日常由张君庭的姐姐照顾。
李素华说,李英的公公婆婆年事已高,婆婆常年因病卧床,娘家的父亲也有病,起诉的事都有包括她在内的几位亲戚帮忙跑着,李英为此事也曾两度自杀未遂。
李素华表示,“我们都是农村人,不懂法,也不想打官司,可是医院这样的做法太没有人性了”,如今他们最大的诉求就是要求河南医院负责将李英治好,恢复至手术前的样子。
值得注意的是,在卫生部下发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年版本)中明确规定此类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机构为“医院”,而医院目前为“二级甲等”。
虽然目前施行的版本《管理规范》中没有对开展此技术的医疗机构资质进行明确要求,但是李英此手术发生在年,当时应仍按版本执行。
当李英的家人电话中向周翔飞质问医院没有做介入手术的资质,周翔飞表示:“就是因为没有资质,所以请的郑州的专家。”
针对此事,媒体也将继续